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孟祥坤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次数:1597



Line 9应急机党〔202225



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按照厅局党委党组和省委省级机关工委部署安排,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机关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委工通202227)和厅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苏应急机党〔2020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厅局各级基层党组织(含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1. 考核内容

书记职责、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七个方面其中“书记职责”一项,将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予以评分。

三、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

1.述职对象和方式。机关各党支部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厅局党委党组述职,采取书面述职(2000字以内)和现场述职相结合,与厅局年终考核述职评议会议一并进行。各直属单位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一般采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现场述职时,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题进行,也可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述职会议一并进行。

2.述职重点。(1)强化政治引领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2)深化理论武装方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及辅导读本等权威学习材料,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学习研讨活动,抓实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扎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情况。(3)夯实基层基础方面,对照2022年厅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分类达标定级、“一书记一项目一支部一名片”创建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等情况。(4)推进作风建设方面,完成厅局重大工作任务情况,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中心任务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为群众办实事、开展调研等方面情况。(5)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贯彻落实厅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省委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国家局党组巡视整改情况,和厅局党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廉洁机关建设等方面情况。

3.述职要求。突出述“我”,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讲清楚亲力亲为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防止讲成绩浓墨重彩、讲问题轻描淡写,讲面上工作多、谈自己履责少等现象,不得以党组织工作总结代替个人述职报告。任职未满6个月的党组织书记可代表党组织述职。

考核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具体包括书记职责10分,政治建设15分,思想建设15分,组织建设15分,作风建设15分,廉政建设15分,制度建设15分;实行加扣分奖惩。考核结果分四个档次: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至89分)、合格(70分至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

考核程序及结果运用

党建考核工作在厅局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党委牵头,人事教育处配合组织实施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一)考核程序

1.机关各党支部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对照考核指标组织自查,并经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机关党委报送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见附件)和年度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

2.成立工作组开展考核工作,形成综合考报告

3.工作组向厅局党委党组报告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4.通报考核结果。

(二)考核方式

1.总结述职机关各党支部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厅局党委党组述职各直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2.查阅资料。工作组查阅各处室各单位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检查基层党建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和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档案材料。

3.座谈测评。工作组可组织被考核单位的党员、干部、基层群众代表进行集体座谈或个别访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三)结果运用

1.依据厅局党委党组审定通过的年度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2.将考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以及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的重要内容(凡在省委综合考核中得“较好”及以下等次的和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凡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未达“优”、“良”等级的,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不合格”的认真组织整改。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较大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3.实施责任追究时,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领导责任,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

六、材料报送

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报告、《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以及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报告于1215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联系人:施营,联系电话:025—83332437


附件:1.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机关党支部)

2.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直属单位党组织)


中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委员会

2022129

附件1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机关)

党组织名称(签字):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书记

职责

10分)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围绕厅局党建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组织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述职2分);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分解、落实与检查2分)。

无工作计划扣1分,无年度总结扣1分,总结未按时报送扣0.5分。责任未分解扣1分,未开展检查扣0.5


2.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团结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6分)。

落实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扣1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占5分,视评议等次相应扣分


政治

建设

15分)

3.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3分)

根据执行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赋分,因问题突出而受到上级批评,或者被提出纪检或监察建议的,视情节扣1~4分。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把好方向,管好导向。(2分)

根据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赋分,因问题突出而受到上级批评,或者被提出纪检或监察建议的,视情节扣1~4分。


5.深入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3分)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受到上级点名批评扣1~2分,群众评价反映差扣1~2分。


思想

建设

15分)

6.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学习研讨,开展宣讲宣传,学好用好权威学习材料,及时宣传报道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情况。4分)

未制定工作方案扣1分,未组织专题研讨扣1分,党支部书记未进行宣讲扣1分,未及时宣传报送支部学习贯彻情况扣1分。


7.按照厅局党委党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2分);制定完成支部学习计划开展研讨交流3分);党员干部积极组织参加三会一课和厅局层面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会议等参与率达90%以上(3分)。

未布置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不得分。未制定学习计划扣1分,未进行研讨交流1未按学习内容开展学习扣1参加厅局层面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会议等每少一次扣2分,出勤率每次不达90%1分。


8.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了解党员思想和生活情况,开展激励关怀和谈心交流(1分)支部全年上报不少于2篇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活动信息(2分)。

党员思想动态分析、谈心交流未布置不得分,未记录扣0.5。全年上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活动信息每少一篇扣1分。


组织

建设

15分)

9.打造党建品牌,深化“一书记一项目一支部一名片”活动(3分)推进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工作(1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2分);及时换届改选。1分)。

 “一书记一项目一支部一名片”活动未布置不得分,未开展相关活动扣2分,未上报有关情况扣1分;未开展分类达标定级相关工作1。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不得分,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扣1分,无书面报告扣0.5无特殊情况按时换届改选1分。


1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按时、足额上交党费(1分)。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扣0.5分,未按时、足额上交党费每一人次扣0.5分。


11.参加党建、工会等党群活动情况4分);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记录和基础台账资料真实、全面、整洁、规范(3分)。

未参加党建、工会等党群活动每一次扣2分,出勤率每一次不达90%1分;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记录和台账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作风

建设

15分)

12.服务厅局中心工作和处室重点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业务工作成效显著,无重大工作失误(5分)。

支部因服务厅局中心工作不力受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负责人受纪律处分每次扣3分。


13.开展基层走访调研等活动,列出调研选题、制定调研计划,撰写调研报告3分)。

未按要求开展基层调研此项不得分,未制定调研计划扣1分,未提交调研报告扣2分。


14.聚焦履职尽责,办好为民实事2分);严格依法行政,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期整改到位,无基层、群众投诉及媒体曝光现象(2分);严格作息时间,遵守请假制度(3分)。

未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此项不得分未有相应活动记录的扣1;基层群众投诉属实每一次扣1分,媒体曝光并查实的每一次扣2分;未遵守请假制度每一人次扣1分。


廉政

建设

15分)

15.积极参加厅局机关组织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活动(5分)。

未参加学习和教育活动每一次扣2分,出勤率每一次不达90%1分。


1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精神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无违规违纪问题(3分);遵守财经纪律和厉行节约制度(3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管理(4分)。

未报告重大事项每一人扣2分,有违规违纪问题每一人次扣2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管理未布置不得分,未按规定传达有关精神每一次扣1分。


制度

建设

15

17.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纳入述职述廉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2分)。

未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得分,未纳入述职述廉和组织生活会内容每一次扣1分。


18.制定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3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实管理制度(2分)、主题党日制度(2分)、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2分)、学习制度(2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2分)。

 “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实管理制度、党日制度、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学习制度、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未制订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每项扣1分。


奖惩

项目

党建工作获得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或厅局党委党组表彰的,加2~3分。

年度报送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信息超过4篇加1分,超过6篇加2分。

党建工作促进业务中心工作成效显著并获得厅局以上表彰,加3分。

上述加分项须提供佐证材料)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或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追究,降为不合格等次


合  计


附件2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自评表(直属单位)

党组织名称(盖章):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书记

职责

10分)

1.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厅局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围绕上级党建工作部署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月度实施计划,做好年度党建工作总结(2分);抓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分解、落实和检查(2分);按规定保障党组织的活动经费(1分);配备好党务干部(1分);带头参加党建活动,班子成员按规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1分)。

党建工作要点、月度实施计划,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每缺少一项扣1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和检查每缺少一项扣1分;班子成员未按规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一人次扣0.5分。


2.主持制定党建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部署会(1分);每半年主持召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会(1分);每年代表基层党组织向厅局党委党组和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1分)。

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会有一项未落实不得分;党建工作汇报会每缺少一次扣0.5分;年度述职材料未按时报送扣0.5分,负责人无故不参加述职会议扣0.5分,未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不得分。视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次相应扣分。


政治

建设

15分)

3.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政治任务。(3分)

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赋分,因问题突出而受到上级批评,或者被提出纪检或监察建议的,视情节扣1~4分。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3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3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把好方向,管好导向(3

根据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赋分,因问题突出而受到上级批评,或者被提出纪检或监察建议的,视情节扣1~4分。


思想

建设

15分)

5.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学习研讨,开展宣讲宣传,学好用好权威学习材料,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情况。5分)

未制定工作方案扣2分,未组织专题研讨扣1分,党组织负责人未进行宣讲扣1分,未及时宣传报送本单位学习贯彻情况扣1分。


6.按照厅局党委党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制定工作文件,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2分);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坚持每月1次的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其中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中心组成员每人至少发言1。(2分)

部署党史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扣2分,未制定相应文件扣1分,未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扣1分。中心组学习每少一次扣0.5分,中心组成员全年发言每少1人次扣0.5分;


7.党组织负责人每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1分)、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和党员群众谈心交流不少于2次(1分);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1分);全年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1分)。

党课每缺少一次扣1分;班子成员找党员群众谈心交流每缺少一人次扣0.5分;未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扣1分;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活动覆盖率低于90%每一次扣0.5分。


8.积极上报党建、党风廉政、群团工作信息,全年直属单位党组织上报不少于12篇,党总支不少于10篇,支部不少于4篇(2分)。

党建、党风廉政、群团工作信息每缺少一篇扣0.5分。


组织

建设

15分)

9.打造党建品牌,深化“一书记一项目一支部一名片”活动(3分)深化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工作3分);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时上报情况,做好问题整改工作(2分);指导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分)及时换届改选。1分)。

 “一书记一项目一支部一名片”活动未布置扣3分,未开展相关活动扣2分,未及时上报情况扣1分;未落实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要求扣3未及时报送结果扣2;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未召开不得分,未及时上报情况扣1分,未做好问题整改扣1分;未布置支部组织生活会扣1分,未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扣0.5无特殊情况未及时换届改选扣1分。


1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1分);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规定收交、管理和使用党费,按时上报党内统计报表(1分)。

未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不得分,程序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无党员台账不得分,不完善扣0.5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不及时每一人次扣0.5分;收交、管理和使用党费工作不规范每一项次扣0.5分。


11.加强党员激励关怀,做好节日慰问和生活困难党员、职工帮扶工作(3分)。

节日慰问、职工帮扶制度不健全扣1分,群众满意度低于90%1分,低于60%不得分。


作风

建设

15分)

12.作风建设年度有明确目标、实施方案和工作实效(2分);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党员干部作风督查,有督查通报(1分);实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开展党员履诺活动(1分);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2分)。

目标、实施方案缺少一项扣1分,群众满意度低于80%1分,低于60%2分;党员干部作风督查每缺少一次扣1分,督查通报每缺少一次扣1分;党员履诺活动未开展不得分;未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一次扣1分。


13.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1分)开展调查研究1分);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员意愿征集活动(1分)。

未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未进行调查研究不得分,制度内容未执行每一人次扣0.5未开展党员意愿征集活动扣1分。


14.严格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3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四风问题(3分)。

会议费和三公经费制度不健全扣2分;每一项违规行为扣1分,整改不及时到位扣1分。


廉政

建设

15分)

1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2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分);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全年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2分)。

 “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相关制度不健全扣1分,计划、检查、总结每缺少一项扣0.5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每缺少一次扣1分。


1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3分);遵守财经纪律(2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3分);按规定要求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2分)

未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每一人次扣1分,违法违纪每一人次扣1分;财经制度不健全扣1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分,每一人次违规扣0.5分;未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每一人次扣1分。


制度

建设

15

17.制定党委(总支)议事规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2分);制定党务公开制度并指定公开目录,按规定进行公开(2分);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并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2分)。

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分,未执行每一次扣1分;未制定公开制度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扣1分;未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扣2分。


18.建立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记实管理制度(2分);党日制度(1分)、党员经常性教育和评议制度(1分)、作风和廉政建设制度(1分)、学习制度(1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1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1分)。

所列制度未建立不得分,未及时修改更新扣一半分值。


奖惩

项目

党建工作获得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或厅局党委党组表彰的,加2~3分。

年度报送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信息,各级党组织上报超过指定篇数的,加1~2

党建工作促进业务中心工作成效显著并获得厅局以上表彰,加3分。

上述加分项目须提供佐证材料)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或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追究、无特殊理由未及时改选换届,降为不合格等次


合    计























Line 13Line 15苏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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